保险诚信是指保险公司和投保人/被保险人之间建立在互信、公正、公平和透明基础上的商业信誉。保险诚信是保险市场运行的基石,也是维护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。在保险的交易过程中,保险公司和投保人/被保险人应互相信任,信守合同,诚实守信,如实告知,真实反应风险情况等,保证保险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,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。保险诚信涉及到保险公司、投保人/被保险人、中介机构等多个方面。
保险公司的保险诚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1. 产品诚信:保险公司应当提供合理的、切实可行的保险产品,不得隐瞒或歪曲产品的风险信息,不得在产品的保障范围、责任免除等方面欺骗投保人/被保险人。
2. 理赔诚信:保险公司应该以诚信和公正的原则对待每一个投保人/被保险人并及时给予赔偿。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,应当遵守快捷、公正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不得故意拖延、刁难、歧视投保人/被保险人。
3. 服务诚信:保险公司应从客户的角度出发,提供优质、诚信的理财规划和风险保障服务。保险公司应在签约前向投保人/被保险人充分解释产品条款,以保证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投保人/被保险人的保险诚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1. 申报诚信:投保人/被保险人应当如实报告被保险人的风险信息、个人基本信息、健康状况等相关情况。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相关信息,或者在风险发生后临时编造虚假信息。
2. 缴费诚信:投保人/被保险人应当及时、足额地缴纳保费。不得利用逾期未交保险费等手段,达到不偿还保险金的目的。
3. 合同诚信:投保人/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详细了解合同条款,遵守合同中规定的义务。
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诚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1. 顾问诚信:保险中介机构作为保险顾问,应当以顾客利益为先,尽职履行自己的义务,不得以不真实或虚假信息误导客户。
2. 代理诚信:保险中介机构作为保险代理,应当完善企业制度,负责客户的投保和理赔等相关事宜,不得违法违规从中牟取暴利。
保险诚信是推动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性规范,损害保险诚信会严重破坏保险市场秩序